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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南都訊 記者蔣生 澳門立法會正醞釀修訂議事規則,包括聽證、重新提出法案、口頭質詢、議程前發言及法案引介時間等。預計整個修法需4年時間。這巴里島是新一屆立法會在監督政府方面又一舉措;此前口頭質詢會議開至晚10點40分,官員答應重大合同批給將先送廉署、審計署和檢察院聽取意見。
  輿論指責質詢預防癌症的方法淪為文件游戲
  澳門立法會主席賀一誠在新春之後,已要求該會下屬各大委員會加預防癌症食品強監督政府的工作。其中,章程及任期委員會近日開會討論修改議事規則。據悉,本屆立法會4個多月來收到10多份議員要求修改規則的意見書,上屆立法會也收到多份意見書。
  近年來澳門立法會受到監督政府不力的指責。最大的中文報紙《澳門日報》總結說,“書面質詢、口頭質詢、辯論及聽證”是四大監督手段,聽證在15年都未曾正式啟動過,質詢和辯論輪番上陣似乎威力未顯,當鋪書面質詢有時淪為文件游戲。
  社會輿論對此曾有質疑,但是礙於議事規則議員們並不能充分地與官員交鋒。而修訂議事規則也被認為是更有效西裝外套地監督政府。
  政府接受批評 特首做承諾
  而在上周五,立法會的口頭質詢會議上公佈了一個新的機制:特區政府日後處理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的批給合同時,必須事先將合同文本送交廉署,審計署及檢察院聽取意見,確保有關批給合同的合法性。
  由於當天的口頭質詢數量多、範圍廣,某些提問、回答需一小時,立法會主席賀一誠提出將會議延長至晚上11時59分,後獲表決通過。賀還提醒過半議員出席會議才能舉行,讓議員們取消了晚上個人活動,立法會提供盒飯。賀強調說,出席會議是議員監督政府的最強手段,亦是議員對社會的交待。他總結認為政府官員對口頭質詢會議非常重視,大家應互相配合。
  司長等官員與議員們最後舌戰至晚上10點40分。其間不少議員對政府批給重大合同的問題提出尖銳意見,要求建立預先監察機制,避免巴士合同引用法律錯誤等問題再度上演。經濟財政司司長在回應解釋一番後說,為確保所有涉及重大公共利益批給合同的合法性,行政長官已作出指示,日後在處理有關合同時,須事先將合同文本送廉政公署、審計署及檢察院聽取意見。
  焦點
  A
  議員書面質詢 官員念稿
  立法會的質詢效果並不盡如人意,就連不少直選議員也對此頗有微詞。有議員稱連發數道書面質詢,政府的回答都是官話,有的甚至幾個月不回覆。至於頭口質詢,在大多數時候要視官員的心情和能力而定。因為議員會很早把口頭質詢以書面形式提交,官員集中到立法會,把一早準備的書面答覆念一次,由於缺少充分的正面交鋒、追問、質問的時間,官員很容易拖延。
  質詢效果不佳,其根源被認為是官員的官僚、八股響應對自己的仕途絲毫無影響,反而是多做多錯、少說少錯,不如拖延了事。有建議認為,這方面可進行修改:議員不滿政府的書質、口質響應可不收貨,可發還再做或同一會議多次追問;官員要為屢問不答解釋,甚至將官員“配合立法會”情況作獨立報告交政府,或成為績效評核其一要項。
  B
  15年來聽證從未啟動
  按基本法第七十一條第八項的規定,“在行使上述各項職權時,如有需要,可傳召和要求有關人士作證和提供證據。”但是回歸15年從未啟動過的聽證制度。
  這也被稱為是最敏感的一個條款。在議員提出聽證動議後,需交立法會討論表決,通過後才能讓相關人士到立法會提供證據。
  對於立法會這一項監督權力,澳門政壇一方認為,目前的選舉制度、議事規則裡面對聽證限制太多,根本無法有效發揮監督的作用;另一方則認為,聽證屬準司法制度,處理不慎或會抵觸司法權。  (原標題:澳門立法會修議事規則 讓議員更有力監督政府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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